星期五中午國中麻吉李健弘請我吃燒烤,吃完後兩人的肚皮撐的跟什麼鬼一樣,想說應該要去哪走走才對,原本我提議去文昌公園,但是聰明的李健弘想到:我們去以前的國中找老師吧!好提議!於是我們就出發,前往我們的母校:中興國中。

一進校門我們就先衝去訓導處找陳玉靖老師,哇!不愧是訓育組長,劈哩啪啦的在訓學生,這樣等也不是辦法,我們就先去找以前教我們班的國文老師:林宜蓉老師。

林宜蓉老師的辦公室離訓導處很近,就在樓上而已,而且很幸運!老師剛好在!我先走進辦公室,老師看到我整個呆住,也是啦!畢業都七年了(糟糕,我自曝年齡了!)這麼長一段時間我幾乎都沒有回去給老師看看;不過!真不愧是國文老師,記憶力真好,馬上就記得我的名字,還說:「哇!越來越漂亮囉!」哈哈哈!心情真好,老師看到李健弘馬上說:「社會人士也來啦!」哇哈哈哈,這番話惹的我笑彎腰;我注意到老師的位置有個國小妹妹坐在那寫功課,想到以前老師的大女兒(老師有兩個女兒)常這樣,就順口問:「老師,妳的小女兒咧?」結果沒想到這個就是小女兒!大女兒已經上國中囉!啊~真是物換星移啊!想當初還在念國小的小ㄚ頭現在都已經念國中囉!李建弘還感嘆可惜老師的女兒還小,不然就……嘖嘖嘖……真邪惡……

ㄟㄟㄟ!離題了,然後國文老師突然說tea time到了,就跑去買85度C的飲料糕點,回來後繼續聊,我才發現原來我國中這麼皮,李建弘一直指控我說我帶壞他,他指控我的罪證一:以前的美術老師因為愛燙很捲的小捲頭,看起來很像泡麵蓋在頭上,所以我都在私底下叫美術老師「泡麵頭」,有一次我逼他一起叫,結果被美術老師發現,老師還把他叫去,對他說:「老師知道你是好學生,不要她(指我)說什麼你就跟著做。」他指控我的罪證二:國一家政課做玫瑰花時,李建弘不知道說了什麼話激我,我被激到,當場就拿手上的剪刀把他的瀏海剪掉一大撮,他說害他一直留到國二才長回來;他指控我的罪證三:有時候會走到隔壁門口時,突然把他推進去,害他得跟隔壁班的全部人打招呼:「嘿!哩厚!(台語)」其他罪證:雖然姑娘我資質還不錯,但是常會在上課時睡覺,尤其是國文課跟英文課(小錯小惡應該沒關係吧?)嗯……可能還是有其他調皮搗蛋的事蹟,但是我老了,想不起來(吐舌)

而且我發現老師眼中的同學跟我們眼中的同學很不一樣,國文老師一直說江品儀跟吳承翰都很乖,尤其是吳承翰!哇塞!聽在我跟李健弘耳裡我們都快笑翻了!他們倆個才不乖咧,邪惡的很!江品儀鬼靈精怪,奇怪的點子超多!吳承翰也才不像老師說的單純,我以前還常看到他跟一群男生在邪笑咧!(至於是什麼事情我想應該不用解釋)除了這些之外,我們還再國文老師面前爆了超多八卦,不過都是李健弘爆料(其實他才是深喉嚨吧)不愧是八卦中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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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teisher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